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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沅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0 10:17 信息来源:洪江市沅河镇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电话:0745-73600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沅河镇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政府产生的政务信息。2023年公开各类信息共计53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岔头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栏等两种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沅河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无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为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二是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各种规章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等机制;三是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供群众阅读;四是积极做好政务咨询信息的受理、办理和回复。

(四)平台建设

沅河镇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洪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js.gov.cn)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二是确立专门政务公开负责人员,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工作主动性和公开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2024年,沅河镇将继续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做好公开平台的宣传推广和各办公室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与各办公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