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9 09:17 信息来源:洪江市铁山乡政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制。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江市铁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洪江市铁山乡铁山村,邮编:418117,电话:0745-7553316)。
一、总体情况
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铁山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铁山实际,紧紧抓住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综治维稳、基层党建等主题,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铁山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准确把握公开的期限和时间,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将机构信息、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铁山乡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铁山乡未收到过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并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重要信息须经分管负责人把关,不断加大典型错别字自查,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在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严格涉密涉敏信息管理。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把涉密涉敏工作和涉密涉敏教育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铁山乡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乡政府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坚持做好网站的梳理和更新,确保公众能方便、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平台运行情况良好。同时充分发挥乡政府服务大厅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积极向群众介绍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流程。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加强组织领导。铁山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贯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总要求,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多措并举监督保障。铁山乡始终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督查整改,落实整改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期完成。另一方面,安排固定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组织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制度、流程等相关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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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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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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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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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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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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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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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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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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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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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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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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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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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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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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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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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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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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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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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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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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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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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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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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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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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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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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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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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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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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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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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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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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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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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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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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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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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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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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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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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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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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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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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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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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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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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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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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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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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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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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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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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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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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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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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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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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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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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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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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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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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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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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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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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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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村民的关注度不高,未能真正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便民服务;二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网站维护工作仅是定期更新内容;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来源渠道较单一,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实用性还需加强。
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加强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负责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3、规范管理信息公开栏。细化公开内容,增加图文解读,方便群众的阅读和理解。保证信息公开的时间充足和及时更新;让网站逐步从“能用”转向“好用、实用、想用”,从“合格达标”迈向“规范优质”,从“公开型网站”向“互动性网站”转变,确保百姓诉求有回应,群众办事更方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洪江市铁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