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4 11:03 信息来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防止空气污染和噪声扰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将《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黔城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的征集情况反馈如下:
1、通过30天的挂网公布,线上未征求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2、截止到公示期结束,线下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