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1 10:08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全市有关单位、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对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矿山领域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矿山领域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洪江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洪江市矿山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在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的征集情况反馈如下:
1、通过31天的挂网公布,线上未征求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2、截止到公示期结束,线下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