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7 11:29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为广泛吸引青年人才,激发城市创新活力,洪江市正式出台《洪江市鼓励支持大学生来洪就业创业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该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与目的
《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及怀化市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洪江市发展实际,通过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体系,为来洪江市就业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从而优化人才生态,集聚青年英才,为洪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实施对象与范围
(一)实施对象:“来洪江市非体制内单位(含洪江市国有平台公司)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生、离校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在洪江市辖区地理范围内、在符合条件的单位性质中就业或创业、具备规定的学历与身份状态等全部条件(资格认定由团市委负责)。
1. 地理范围:必须在洪江市就业或创业
就业:在洪江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个体工商户),由市人社局认定。
创业:在洪江市行政区域内,作为创始人或合伙人,创办市场主体(如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并实际运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
2. 单位性质:“非体制内单位”(含洪江市国有平台公司)
非体制内单位:所有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职能的)的组织即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社工机构等)等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3. 身份状态:“普通高校在校生”或“离校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普通高校在校生:通常指在就业或创业时仍处于在读状态,即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尚未毕业的学生。
离校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已经从普通高校毕业(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学生。
“离校3年内”的起算点:通常以毕业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在此之后的36个月内均符合时间要求。
4. 学历要求:“普通高校”学生
“普通高校”学生:指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认可的本、专科院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的学生(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大学等非全日制形式的毕业生不在此政策覆盖范围内)由市教育局认定。
(二)实施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核心支持措施概览
《措施》从共性支持、就业扶持、创业激励三个维度,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
(一) 就业创业共性支持(普惠性保障)
1.住房保障双选项:人才公寓免租住:在安江、黔城两地提供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前三年免收租金。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落实。
2.住房补助现金补贴: 选择不住人才公寓的,按月发放住房补助,标准为:大专学历500元/月、本科学历600元/月、硕士学位1500元/月、博士学位2500元/月。此项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的发放由团市委负责。
3.稳定生活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标准与住房补助一致(大专学历500元/月、本科学历600元/月、硕士学位1500元/月、博士学位2500元/月)。此项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的发放由团市委负责。
4.“稻都”消费卡:对来洪参加招聘或创业考察的大学生,发放500元“稻都”消费卡,在洪江市范围内年度消费。此项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资格认定和补贴的发放由团市委负责。
(二) 就业个性支持(促进岗位对接)
1.岗位开发供给:积极开发洪江市辖区内非体制内各类市场主体(含国有平台公司)的就业岗位,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此项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文旅广体局、卫健局、高新区、产发集团等单位负责挖掘各自领域及园区的岗位潜力,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窗提供便捷服务。
(三) 创业个性支持(全链条扶持)
1.专项资金支持:市人民政府设立总额1000万元的洪江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为创业提供资金池。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财政局牵头保障。
2.创业考察便利:提供最长3天2晚的市内指定酒店免费入住补贴,方便大学生来洪进行创业前期考察。指定酒店由市文旅广体局负责,资格认定和补贴的发放由团市委负责。
3.场地租金减免:入驻指定创业园区(如安江隆平文化旅游区、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等)的项目,前3年享受创业场地租金全额补贴。
入驻其他区域的创业项目,可享受每年5000至1000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
此项工作由市人社局、高新区、产发集团负责孵化基地创建与管理,市发改局、市科技局负责指导项目立项与科技资源对接。
4.项目与初创补贴:项目补贴:按不超过创业项目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补贴,最高10万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初创企业,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此项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简化注册流程,市税务局落实税收优惠,共同优化创业初体验。
5.创业贷款贴息: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或创办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利息由财政按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显著降低融资成本。
此项工作由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牵头,市就业服务中心协助,协调各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降低融资门槛。
6.赛事奖励激励:对在国家级、省级、怀化市级、洪江市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给予1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领取。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保障,团市委、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参赛和奖励申报,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获奖项目及典型的宣传推广。
四、服务保障与落地实施
1.承办与协调单位: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无忧的就业创业环境。
2.发放方式:经资格认定后,住房补助与生活补贴由相关部门按季度发放;其他各类补贴按相关规定及时发放。
洪江市此次出台的《措施》诚意足、力度大、覆盖广,聚焦大学生来洪就业创业的关键环节和实际需求,提供了从安居住房、生活补助到创业资金、场地、融资、奖励的全周期政策支持包。此举充分体现了洪江市广纳贤才、鼓励创新的决心,必将有效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青年人才选择洪江、扎根洪江,与洪江共同成长、共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