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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洪江市鼓励支持大学生来洪就业创业举措》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20 11:08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出台的意义和依据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含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来洪江市就业创业,构建“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青年人才发展环境,为洪江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青春动能,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和先进做法,紧密结合洪江市实际,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市民的意见,经多次深化和完善,形成了《洪江市鼓励支持大学生来洪就业创业举措》(以下简称《就业创业举措》)。

二、基本思路

(一)聚焦需求导向:针对大学生就业初期的住房、生

活成本压力,以及创业面临的资金、场地、经验等瓶颈问题,提供针对性支持;

(二)发挥长效赋能:以3年免租、贷款贴息等降低初期成本,以赛事奖励、产业链孵化提升发展动能,形成就业创业长效发展合力;

(三)突出地域特色:结合洪江市产业特点,提供“稻都”消费卡、入驻特色园区等本土化支持,强化洪江吸引力。

三、主要内容

《就业创业举措》包含三大核心部分:

(一)就业创业共性措施

1、对象范围:在洪江市非体制内单位(含国有平台公司)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生、离校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住房保障:在安江、黔城两地设立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前3年免租金(水电费自理),第4年起租金逐步市场化。不入住公寓者,按学历学位享受住房补助:大专500元/月,本科600元/月,硕士学位1500元/月,博士学位2500元/月;

3、生活补贴:按学历学位层次发放生活补贴,标准(大专500元/月,本科600元/月,硕士学位1500元/月,博士学位2500元/月;可与住房补助叠加享受;

4、就业创业激励:来洪江市参加招聘的大学生,发放500元“稻都”消费卡(限洪江市内范围消费,有效期一年,每人每年限一张);

5、发放方式:住房补助、生活补贴按季度发放。

(二) 就业个性措施

6、岗位开发:开发洪江市辖区非体制内各类市场主体(含洪江市国有平台公司)就业岗位职位。

(三)创业个性措施

7、资金支持:设立总额1000万元的洪江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

8、场地补贴:入驻市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安江生态科技产业园、黔阳古城、安江隆平文化旅游区、托口清江湖、雪峰山片区等重点区域的项目,前3年享受场地租金全额补贴;入驻其他区域的,每年补贴5000-10000元租金;

9、项目补贴:按项目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补贴,最高10万元;

10、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给予最高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11、贷款贴息:个人创业最高可贷30万元,合伙或小微企业最高可贷400万元,财政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

12、参赛奖励:对在洪江市、怀化市级、省级、国家级创业大赛中获奖项目,给予1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梯度奖励;

四、后续工作

下一步,将积极做好《就业创业举措》宣传工作,全力推进举措落地见效,狠抓服务提质增效,全面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着力激发青年人才创新活力,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洪江市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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