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9 13:41 信息来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出台的意义
为严格城市绿线管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和先进做法,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多次深化和完善,形成了《洪江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了城市绿线的概念及本办法适用范围,对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2.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劝阻和举报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
3.明确了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审批,规定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绿地规划和绿地性质的,应报经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核,报上一级机关审批,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范围内用地的,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应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并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4.规定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建设绿地,不得擅自减少绿化面积和变更绿化设计。
5.明确了法律责任,对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规定了施行时间和有效期,《办法》施行期为2025年4月27日,有效期5年。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将积极做好《洪江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宣传工作,组织城市管理、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洪江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通过研讨交流加深对政策的理解,确保在日常工作中准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