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0 11:23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一、起草背景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4〕37号)《关于深化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该规范性文件。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4〕37号)《关于深化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洪江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共7章,主要包括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划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基础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