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8 11:15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依据
洪江市爱国卫生办法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怀化市爱国卫生办法》的指导下,结合洪江市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二、目标任务
本办法的目标任务是加强洪江市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市民卫生素质,改善环境卫生状况,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定洪江市爱国卫生工作的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各部门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
2. 规定爱国卫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包括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食品卫生监管、传染病防控等。
3. 建立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对各单位和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 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处罚措施,确保法规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四、组织实施
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爱卫会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市爱卫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全市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爱国卫生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五)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爱国卫生工作。
五、相关要求
1.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市民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 强化卫生管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卫生管理,落实各项卫生措施。
3. 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4.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和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