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7 16:28 信息来源:法制办
关于《洪江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必要性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下招商引资工作新形势,加大招商安商力度,促进市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根据中央、省、怀化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法律依据
根据《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函〔2014〕790号)、《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及承接产业转移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洪江市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共分为六章,分别包括:第一章总则,内容有鼓励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招大引强;鼓励企业拓展进出口贸易业务等。第二章农业,合理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等内容。第三章工业,内容有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工业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的倾斜,依法保障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优先办理用地手续等内容。第四章旅游业,内容包括合理引导旅游地产,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凡符合洪江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国家A级旅游景区总体规划及我市重点旅游招商引资项目范围内旅游投资项目,优先解决项目建设用地等内容。第五章现代服务业,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鼓励实行大楼盘、大片区开发等。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