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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江市人民政府调整《安江镇中山文化广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收补偿标准的公告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9-07-02 07:28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江市人民政府于调整《安江镇中山文化广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收补偿标准的公告>起草说明


一、相关依据

《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189号)


二、起草目的

安江镇中山文化广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于20136月启动并分期实施。目前,该项目建设第一、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洪政函〔201383号文件执行现已完成。该项目第三期建设即将启动,为更快地推进该项目第三期建设,依法维护被征收人的权益。


三、主要内容

1、明确签约时间为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5日。

2、明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根据自己实际需求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包括:(一)私有产权的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一次性以现款金额形式结算(二)私有产权的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方式(三)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一次性以现款金额形式结算(四)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

3、明确奖励与补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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