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14 03:19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江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上级政策要求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8〕175号)精神,我市属于猪当量20万头以上的县市,要单独制定整市推进实施方案。
二、畜禽粪污处理现状
我市现有规模养殖场57户,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51户,家禽3户,肉牛1户,山羊2户。57户规模养殖场中,有基本的粪污处理设施(有沼气池、干粪池等),但是畜牧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高,这些规模养殖场中存在以下3个问题:一是部分养殖场由于养殖规模扩大,原有的粪污处理设施无法满足现有的养殖规模;二是个别养殖场虽然有粪污处理设施,但没有充分利用起来;三是部分养殖场对新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程序、处理方法不了解。
我市另有养殖专业户550户,其中生猪养殖专业户305户,家禽养殖专业户162户, 肉牛养殖专业户15户,山羊养殖专业户68户。大多数养殖专业户在建场期问基本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养殖污染治理不容乐观,养殖场选址不合理,部分养殖场甚至建在禁养区内,养殖场建设不规范,养殖污染较为严重,大部分无粪污处理设施或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更别提粪污资源化利用了。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养殖场大部分就是这类养殖场。
三、起草目的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我市属于猪当量20万头以上的县市,必须进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具体要求:以环保达标、可持续运营为项目验收的核心指标;以粪污能源化、肥料化、就近消纳为基本原则;以促进我市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要求谁污染谁治理。
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粪污配套处理设施率达95%以上。1、2019年3月-2019年12月,完成存栏生猪300头以上且猪舍占地面积500㎡以上规模养殖场(其他畜禽折算成生猪当量)。2、2020年1月-2020年12月,完成生猪存栏50-299头且猪舍占地面积100㎡以上的养殖专业户(其他畜禽折算成生猪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