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2 06:54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江市全面实大施跨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相关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47号)
3、《怀化市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方案》 (怀政办发〔2019〕1号)
二、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 5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47号)、《怀化市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怀政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多次深化和完善形成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洪江市推行跨部门“双随机、-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为23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了监管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明确了实施监管工作的牵头单位及具体实施;
(三)明确了监管检查工作目标;
(四)明确了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