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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 15:15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洪政办函〔2020〕25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创建森林城市是提升城市品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已经省林业局批复实施,现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现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可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提高居民幸福感,对彰显我市综合实力和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需统一认识,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二、加强组织,成立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领导,顺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洪江市成立了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林业、农业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各相关单位责任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创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森日常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将创森工作列入市“三创办”统筹管理,组成“四城同创”办公室,将创森工作与其他“三创”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乡镇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到人,将创森工作列入到乡镇的日常事务中来。市直各相关单位需确定一名领导和专干,专门负责创森工作。

三、认真落实,努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共有五大项二十八小项创建指标,建设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单位要依据职责和范围,对照湖南省地方标准《森林城市评价指标》DB43/T1315-2017的各项指标标准,核查差距、制定方案、积极建设、补齐短板。搜集创建工作的佐证资料,确保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各项指标完成。市创森办需负责督查和指导各单位创森工作,保障创森工作顺利开展。

四、大力宣传,提高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公众支持率

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墙报、标语等形式,以我市各节庆为载体,组织策划一系列创森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意义、目标与内容,通过宣传,力争公众对我市创森工作的公众支持率和满意度90%以上。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