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5 12:52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洪政发〔2018〕17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8〕14号)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怀政发〔2018〕7号),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查清查实我市土地现状及权属情况。
1.要查清全市农村及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及土地条件。通过调查,查清我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水利设施用地、湿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业服务业、工业、住宅、公共管理与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现状。
2.要组织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自然资源专业调查等专项调查。立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自然资源管理需求,统筹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农村空心房、开发区土地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各类自然资源分布情况摸底等相关调查。
(二)完善调查管理制度。立足我市实际,进一步健全国土调查制度体系和技术规范体系,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调查制度体系和技术方法。
(三)推动成果共享应用。统一调查标准,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推动调查成果在各部门互通互用。强化调查成果深度开发,支撑和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精细化管理。
二、时间及工作内容安排
第三次国土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一)全面动员部署。2018年10月中下旬,市直机关各单位、乡镇、村层层部署,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二)全面开展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2018年11月前,完成本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和宣传工作;制订本级实施方案和预算方案。2018年11月后,充分应用1:2000基础数据,全面推进国土调查初始库及工作底图生产、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等具体调查工作。完成技术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完成乡级调查界线和确定和调整;组织开展外业调查核实;负责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国土调查成果100%全面自检工作并做好自检记录、自检报告;完成本级数据统计、分析及成果上报工作;建立国土调查数据库、专项调查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建设国土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平台。
(三)汇总整理数据。2019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核查、成果汇总等工作,形成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基本数据。成果汇总阶段,编制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包含: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制和土地利用挂图和专题图件的编制。
(四)发布应用成果。2020年,完成成果验收,发布调查成果,建立完善数据管理与应用系统。
三、经费保障
将第三次国土调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本次调查工作有序推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三次国土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必须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市人民政府成立洪江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全振华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承林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英为为副组长,市统计、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发改、农业、水利、财政、民政、环保、林业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安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将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
(二)加强宣传发动。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面深入宣传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协调机制。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市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统计、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参与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市财政、国土资源、发改部门要协调做好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市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地名地址确认工作;市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协调做好城镇村庄内部细化调查工作;市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及时移交历史调查资料;市发改、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将各级各类开发区核准边界落实到国土调查成果中去;市环保、林业、农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着力核准查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雪峰山森林公园及清江湖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边界范围;市统计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
(四)建立严格的质量管控机制。要实事求是、依法调查,严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现实性。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机制,提高调查效率,提升成果质量,要建立分阶段实施与自检、验收制度,本阶段工作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开展下阶段工作。完善分级检查制度,各部门、乡镇要层层控制成果质量。参与国土调查初始库和工作底图生产的技术单位原则上应具有1:2000基础数据生产、国土调查等相关业务经验。建立培训考试制度,对所有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及村组干部实行全方位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得从事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建立工作监理制度,严格过程监管和质量管控,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依法依规选取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调查队伍和项目监理单位开展国土调查各项工作。要落实保密要求,严格保护涉密资料和数据。要按时、客观、全面报送调查数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要严肃廉政纪律,市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监管。
附件:洪江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
洪江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全振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承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英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向子寿
市统计局副局长
覃玉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立军 市发改局副局长
谢恩怀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刚龙 市水利局副局长
唐家安 市财政局副局长
聂永佳 市民政局副局长
易小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易纯仪 市林业局工会主席
联络员:李安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贺承财 市统计局业务股股长
谢 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办主任
舒常安 市发改局农业股股长
舒 服
市农业局土肥站站长
黄小艳 市水利局水利股股长
龙兴华 市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贺 念
市民政局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股长
黄海燕 市环保局生态办主任
施福林 市林业局林调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由李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