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7 12:45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洪政发〔2018〕13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 ”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实施意见
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意见》(湘商改﹝2018﹞5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经怀化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在我市开展“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有关实施意见如下:
一、改革目标和原则
通过改革,从制度和办事方式上解决目前涉企证照和登记备案事项数量过多、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整合审批流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与“互联网+”相结合,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行政府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为创新和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奠定基础,提高“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每件事最多跑一次”目标努力,使群众和企业办事少跑路,有效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改革获得感。
改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能合尽合,动态管理。涉企证照和登记备案事项能够实现整合和联合审批、联合办理的,尽量实行整合联办。要建立“多证合一”事项和“证照联办”事项动态管理清单,根据管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事项。
(二)业务协同,数据共享。要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加强部门间的业务协同,扩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应用,依托省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南,实现各部门间的业务系统对接和登记备案的数据互联共享,简化重复信息的录入,减少群众和企业的跑路次数。
(三)优化流程,简化手续。要发挥好整合联办的改革效果,强化部门间的合作协同,进一步梳理精简办事流程,细化公开新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四)自主选择,实事求是。在具体工作中,要尊重群众和企业的意愿,由其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先照后证、证照联办、联合审批或分别办证的办理方式,为申请对象提供菜单式服务。
二、改革任务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多证合一”、“ 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意见》(湘商改﹝2018﹞5号)精神,结合近年来我市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以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改革试点作为重点任务。
(一)“多证合一”改革
采取分步推进、成熟一批整合一批的办法,在保留我省已经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的30项涉企证照事项基础上,从2018年6月28日开始,将国家层面指导目录的24项全部纳入我省涉企证照事项名录,进行衔接整合,明确我省“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为37项,涉及21个部门“多证合一”登记,按照材料简化、程序简便、办理高效的要求,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的,由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企业不再另行办理。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缩短办事时限,避免企业重复提交。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信用湖南”网站公示,归集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及时推送至省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
(二)“证照联办”改革
“证照联办”是指企业向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时,一并申请后置审批事项,一次告知并收取相关的证、照申请材料,通过窗口内部流转(原则上证照联办的单位统一到政务中心联合办公)、同步审批,一次核发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登记新模式。“证照联办”应当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收件、内部流转、同步审批、一窗发证”的工作流程操作。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实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由单一部门向部门间职能整合的推进和深化。具体改革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地,确保改革工作按时开展,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各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多证合一”和“证照联办”改革协调工作机制,确保“统一受理窗口、统一申请材料、统一数据标准、统一交换平台”的工作模式全面落实。
同时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跟踪了解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改革举措落地。
(二)健全保障机制。“多证合一”和“证照联办”改革后,企业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将进一步加大。要确保改革所需要的人员、资金和设备的支持和保障。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充足的证照联办综合窗口。
(三)加强协同推进。要按照整合和联办的改革内容,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具体工作的协调。加强对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的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要建立起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共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改革政策,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形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良好氛围。
附件:洪江市第一批“证照联办”事项清单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附件
洪江市第一批“证照联办”事项清单
序号 |
行
业 |
审批事项 |
市场主体登记 |
行政许可部门 |
许可证件 |
1 |
互联网上网服务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和变更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安全合格证审批 |
公安局 |
安全合格证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
2 |
文化娱乐场所(含歌舞厅、迪吧或迪厅、卡拉OK经营场所,游艺场所) |
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审批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3 |
住宿服务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公安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4 |
食品经营(餐饮服务) |
食品经营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5 |
食品经营(食品销售) |
食品经营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6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
食品生产加小作坊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7 |
食品小餐饮经营(经营50平米以下的餐饮服务者) |
小餐饮经营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8 |
游泳场馆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9 |
卷烟零售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10 |
商场超市 |
食品经营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10 |
商场超市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
消防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
11 |
洗浴服务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12 |
美容美发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13 |
道路运输经营站(场)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
|||
14 |
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审批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15 |
农药经营 |
农药经营许可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 |
农业局 |
农药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