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0 08:48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洪政发〔2018〕1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洪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融资担保的决定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洪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工作,落实增信担保措施,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你公司向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担保,为2018年洪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二、同意你公司将位于洪江市雪峰山林场面积为8505.44亩的21宗旅游用地,以及位于洪江市黔城镇芙蓉路北侧、临G209绕城线面积为88.47亩的1宗商住综合用地,抵押给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