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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发〔2016〕8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6 10:49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HJDR201600008

洪政发〔20168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一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55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68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怀政发〔2016〕4号)等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19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怀化市下放的14项行政审批项目。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

此前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9项)

      2.承接怀化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项)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1675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1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湘政发〔201555号第9项取消

2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发〔201557号第6项取消

3

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保总局令2005年第27号)

湘政发〔20168号第40项取消

4

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湘政发〔201555号第13项取消

5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审批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湘政发〔201555号第19项取消

6

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

市教育局

《国务院确保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教技〔20004号)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技〔20005号)

湘政发〔20168号第15项取消

7

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

市公安局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湘政发〔20168号第27项取消

8

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审批

市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201118日予以修改)

湘政发〔20168号第59项取消

9

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审批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18日予以修改)

湘政发〔20168号第82项取消

10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湘政发〔20168号第97项取消

11

户外广告登记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湘政发〔20168号第99项取消

12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湘政发〔20168号第106项取消

13

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湘政发〔20168号第108项取消

14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

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管理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921号)

湘政发〔20168号第133项取消

15

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9282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建设审批事项的通知》(国人防〔2014235号)

湘政发〔20168号第122项取消

16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

市人民政府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湘政发〔20168号第137项取消

17

引航员任职资格审批

市地方海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2014729日予以修改)

国发〔20169号第8项取消

18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市地方海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5号,201118日予以修改)

国发〔20169号第9项取消

19

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市林业局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林业部令1993年第3号)

国发〔20169号第125项取消

附件2

承接怀化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1

水利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

怀政发〔20164号文件中明确下放至县级审批,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规定的类别进行划分。

2

农、林、牧、渔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怀政发〔20164号文件中明确下放至县级审批,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规定的类别进行划分。

3

地质勘查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4

煤炭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5

石油、天然气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6

金属制品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7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怀政发〔20164号件文明确下放至县级审批,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规定的类别进行划分。

8

机械电子类项目(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9

植物油加工、水产品加工、乳制品加工、蛋品加工、制糖、糖制品加工、卷烟、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印刷、文体娱乐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怀政发〔20164号文件中明确下放至县级审批,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规定的类别进行划分。

10

纺织化纤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11

民航机场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12

城市交通设施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13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煤气供应、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市政管网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怀政发〔20164号文件中明确下放至县级审批,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规定的类别进行划分。

14

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类项目(不含医院、专业实验室、旅游开发、加油加气站、殡仪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