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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6 16:13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优化粮食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粮食生产转型发展,增强粮食效益,根据2016年中央1号文件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抓好2016年度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为指导,按照“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突出“两稳两提”工作方向(稳定粮食面积、稳定粮食总产;提高粮食品质、提高粮食效益),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引导组织实施粮油产业化升级,加快标准化生产,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与藏粮于制措施落实,努力提高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目标任务:2016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1.5万亩以上(其中完成水稻播面27.8万亩),稳定旱粮面积13.7万亩以上(其中玉米8.5万亩),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达到16.6万吨以上。耕地抛荒比例控制在2‰以内,其中水田抛荒面积控制在1‰以内(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任务表见附件)。
二、强化耕地质量管理,稳定粮食发展基础
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台账,规范占补平衡的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确保我市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落实深耕深种、增施有机肥、土壤酸化调节、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土壤改良综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加强耕地抛荒日常巡查,督促指导治理耕地抛荒,确保全市粮食稳定发展的基础。
三、不断创新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科技兴粮
一是积极选用推广高产优质新品种。根据高产高效、规模种植及市场需求,积极组织开展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的新品种试验示范,抓好超级稻新品种、高中档优质稻品种、低镉水稻品种引进示范,筛选出适合我市规模化、机械化、轻简化栽培的新品种,实现主推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扎实推进水稻关键增产技术的普及推广。继续示范推广水稻“三增两提”技术,扩大机插秧面积,全面推行水稻主导品种、合理搭配,适期早播、合理密植,科学管理、增施有机肥等关键增产技术。加强病虫监测预报预警,做好重大病虫害有效防控和绿色防控工作,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三是大力打造粮食高产示范点。以“绿色高产高效”为目标,全力推进粮食高产创建,重点抓好“湘米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园优质稻基地”等项目建设。以转变生产和服务方式,大规模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集成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为突破口,全力普及优良品种、合理密植、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及以机耕机插机收为重点的水稻全程机械化增产技术,将示范点建设成为技术集成的“洼地”、服务创新的“基地”、产量效益的“高地”,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产业化协同发展。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市里安排结合实际办好示范点,通过强化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取得实效。四是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重点,切实加大农民培训指导力度,深入乡镇、村组开展以农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经营管理能力为核心的培训工作。市乡两级农技人员要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丰富服务手段,根据农事季节和农民需求,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开展集中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强化经营主体培育,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季节性流转,动员抛荒农户流转土地。充分运用政策扶持、项目支撑、现金奖励、贷款贴息等手段,重点支持和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力争30亩以上种粮大户等规模化经营明显加快。重点扶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专业化服务、市场化专业育秧、种粮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和代收等专业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引导和支持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优质稻米产业化开发,打造优质米品牌,提高粮食附加值。
五、强化质量监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狠抓面源治理,从节水、节肥、节药等环节入手,普及清洁化生产。加强耕地与稻谷重金属污染监测,通过采取耕地修复、调整种植结构、休耕休种等措施,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大有机肥、生物肥料的使用。推进精准施药,强化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措施应用,力争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3个百分点以上。大力推广标准化粮食高产高效种植模式,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创办一批粮食标准化示范样板。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增加粮食质量抽检力度和频次,扩大检测范围,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强化对农资、农机产品经销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经营服务水平。
六、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强化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等政策宣传、咨询,加大对规模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扶持力度,壮大粮食生产经营规模,延伸粮食经营链条;加大农业保险力度,继续推行保费补贴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政府投入,提高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保险承保面;强化商业金融对粮食生产的支持服务。稳定增加粮食生产投入,整合国土、水利、农业开发、农业等部门的项目资金,重点保证对发展粮食生产和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投入。
七、严格考核,强化行政推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湖南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将粮食安全作为全年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粮食生产目标实现。要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对粮食生产定期进行督查;由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遏制耕地抛荒及项目基地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乡镇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粮食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考核。严格贯彻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与各乡镇签订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将粮食生产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从组织领导、面积落实、示范点建设、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对粮食生产优秀乡镇、村、合作组织进行奖励。

附件:洪江市2016年度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分配表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洪江市2016年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粮食播面

水稻面积

旱粮播面

合计

其中玉米面积

安江镇

39100

28700

10400

7500

岔头乡

19000

11000

8000

6300

茅渡乡

9500

4500

5000

2500

大崇乡

17000

11100

5900

4000

雪峰镇

18000

13500

4500

2500

铁山乡

15100

10100

5000

3500

群峰乡

15000

7500

7500

3500

湾溪乡

12300

9100

3200

2000

塘湾镇

14600

9100

5500

2500

洗马乡

16200

11200

5000

2500

沙湾乡

20200

15200

5000

4000

熟坪乡

21000

17500

3500

2000

深渡苗族乡

17000

14500

2500

1500

龙船塘瑶族乡

13000

11000

2000

1500

太平乡

14000

8500

5500

3500

黔城镇

72700

44700

28000

17500

岩垅乡

27600

15600

12000

6700

江市镇

22500

16000

6500

4000

托口镇

12300

8300

4000

3000

沅河镇

18900

10900

8000

4500

415000

278000

137000

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