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9 16:09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省、怀化市驻洪单位:
《〈洪江市年鉴(2015)〉编纂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文字材料和照片,于2016年5月底前送交《洪江市年鉴》编辑部(设市史志办)。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洪江市年鉴(2015)》编纂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实事求是地记述洪江市2015年度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成就和经验,存史资政,推进全市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洪江市年鉴(2015)》由市人民政府主持编纂。市委书记向守清,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扬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花,市政协主席唐小兰为顾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景良任编委会主任,市史志办主任田文进任副主任,各乡镇长、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编委会委员。编委会下设编辑部,由田文进同志任主编,董艳同志任执行主编,办公地点设市史志办(行政中心731室)。
三、全书基本框架
图片专辑。
编辑说明。
目录。
特载(包括市委经济工作报告、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家领导人、省主要领导在洪江市视察等重大活动纪实)。
大事记(由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人武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及驻洪各单位供稿)。
洪江市概况(包括全市概貌、地质地貌、行政区划、人口结构、环境质量、气候特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干部名录。由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国土局、市水文站等单位供稿)。
行业概况(年鉴主体部分,全面概述各单位2015年度工作情况及成果。由市直副科以上单位供稿)。
工作条目(年鉴主体内容,深度载述各行各业2015年度工作成就。由市直副科以上单位供稿)。
乡镇概况、条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供稿。其中,原双溪、红岩、土溪、硖洲、龙田5个乡镇内容由合并后的黔城镇、安江镇负责撰写)。
人物(所载内容主要有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三八红旗手,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省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得者,正高职称获得者,洪江市十大新闻人物、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由人物相关单位供稿)。
专文。
特色专栏(洪江市之最、洪江市亮点、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名优特新产品、明星乡镇、明星企业风采。由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经信局及相关单位供稿)。
后记。
四、稿件规范
各单位撰写年鉴稿件称谓一律使用第三人称,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一)概况:记述2015年度各单位工作情况和成就,要求基本情况(重在发生变化的情况)、年度完成的主要指标、年度发展特点、存在问题和困难“四要素”齐全,做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篇幅控制在市直单位1000字以内、乡镇2000字以内。
(二)条目:记述2015年度各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成就等,一事一目,每个条目控制在500字以内,要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六要素”齐全,并配有图片。
(三)大事记:记述2015年度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有影响、有创新、有价值、有突破的“大、要、新、特”事物。如副省级以上领导视察、怀化市以上工作会议在洪江市召开、受到省政府以上表彰先进单位等,每条大事记控制在300字以内,要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五要素”齐全。
(四)人物
1.人物简介:简介其事迹控制在600字以内。
2.先进人物名表:即2015年获省部级表彰的各行各业先进工作者,列表入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或职称、何时何事受何单位何种表彰。
3.优秀人才名录:即2015年度各单位享有正高以上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名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职称、有何专长、有何贡献。
(五)领导名录:即2015年度(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五、具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编纂年鉴的重要意义。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是政府行为。《洪江市年鉴》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年度综合性公报,容量大、信息广,集资料性、科学性、权威性于一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将该书的编纂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指定熟悉情况、文字水平较高的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并安排必需的经费,确保编纂任务按时完成。
(二)按照要求精心组织文字和图片稿件。年鉴彩版以彩色照片为主,刊登特色工作照片4至6张,文字300至500字,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按照分配的彩色版面完成组稿任务。年鉴文字部分概述用简洁、概括性的语言记述本行业年度内各方面变化发展的情况,并点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条目选择要注意突出部门特色、年度特点,注意选用对本行业、本区域有较大影响的工作和事件。
(三)规范记述方式,提升稿件质量。稿件内容记述2015年度内发生的事情和此前漏记的重大工作事项,禁止以年度工作总结替代年鉴稿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稿件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必须是当年度的,要完整、准确。稿件一律署名撰稿者,用A4纸打印,经单位领导审核并在稿件首页右上方署名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洪江市年鉴》编辑部,同时须提供电子文档和纸制文档(邮箱:523109512@qq.com,联系人:董艳,联系电话:7732137,13787587306)。
附件:《洪江市年鉴(2015)》彩版任务分配表
附件
《洪江市年鉴(2015)》彩版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完成2015年度彩版(个数) |
单 位 |
完成2015年度彩版(个数) |
市委办 |
1 |
人社局 |
1 |
人大办 |
1 |
民政局 |
1 |
政府办 |
1 |
移民局 |
1 |
政协办 |
1 |
水利局 |
1 |
纪 委 |
1 |
卫计局 |
1 |
组织部 |
1 |
财政局 |
1 |
宣传部 |
1 |
地税局 |
1 |
统战部 |
1 |
黔城镇 |
1 |
政法委 |
1 |
安江镇 |
1 |
人武部 |
1 |
原硖洲乡 |
1 |
总工会 |
1 |
原龙田乡 |
1 |
广播电视台 |
1 |
原双溪镇 |
1 |
公安局 |
1 |
原红岩乡 |
1 |
检察院 |
1 |
原土溪乡 |
1 |
法 院 |
1 |
熟坪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