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江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1 16:24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洪政办发〔2016〕11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洪江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工作。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洪江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市委副书记、市长 胡扬帆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监察方面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谢景良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办、财政、发改(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编制、法制、税务、金融、保险、统计、档案、保密、地方志、老龄、湘西地区开发、城建投、深化改革、全面小康、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脱贫攻坚、机关事务、公积金管理、政务公开、国资管理、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创国卫、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牵头负责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税办、市档案局、市史志办、市老干部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市应急办、市民族办、市宗教办、市外事侨务办,协助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联系人大、政协、党校、军事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 钦黄有
负责工业、环保、商务和粮食、市场和质监、石油、盐业、烟草、电力、通讯、邮政、工业园、企业改制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深化改革、全面小康、精准扶贫、创国卫、创省级文明城市、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安全生产、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分管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商粮局、市市场和质监局、市石油公司、市盐业公司、市烟草公司、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局、市邮政局、市工业园管委会、市改制办。
联系工商联、工会工作。
副市长 邓亦兵
负责住建、国土、房管、城管、规划、人防、矿山治理、创国卫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深化改革、全面小康、精准扶贫、创省级文明城市、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安全生产、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分管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城投公司、市龙标公司、市人防办。
副市长 蒋启军
负责交通、卫生和计生、民政、公路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深化改革、全面小康、精准扶贫、创国卫、创省级文明城市、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安全生产、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分管市交通局、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公路局。
联系残联工作。
副市长 彭永杰
主持市公安局工作,负责司法、消防、信访、维稳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深化改革、全面小康、精准扶贫、创国卫、创省级文明城市、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安全生产、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市消防大队、市信访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工作。
副市长 瞿 宁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对口支援、对台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深化改革、全面小康、精准扶贫、创国卫、创省级文明城市、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安全生产、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分管市文体旅广新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执法局、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共青团、妇女、儿童、科协工作。
副市长 陈 芳
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协助分管常委副市长工作。
副市长 董崇毅
负责农业、移民、林业、畜牧、水利、水文、经管、气象、农机、农业综合开发、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森林公安、蔬菜、供销、山林纠纷调处、河道整治、新农村建设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深化改革、全面小康、精准扶贫、创国卫、创省级文明城市、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安全生产、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协助分管脱贫攻坚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经管站、市气象局、市森林公安局、市蔬菜办、市供销社、市山纠办。
刘云喜
协助分管常务副市长工作和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
副调研员 胡香莲
协助负责交通工作副市长工作。
协助分管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副调研员 潘仁占
协助负责城建口工作副市长工作及安全生产、统计、金融、保险、法制、地方志、扶贫、民族、宗教、应急管理工作。
协助分管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大队、市人防办、市城建投公司、市爱卫办、市统计局、市财税办、市法制办、市史志办、市公积金中心、市民族办、市宗教办。
市政府党组成员 瞿太华
协助负责农口工作副市长工作及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农口各部门及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