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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洪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4 17:53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洪政发〔20152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精神,定于20148月至20186月开展洪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实现地名信息数据化,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地名信息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交流交往,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洪江市行政区划范围。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属性信息,对无名称但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地名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8月开始,到2018630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1231

第一阶段,20148月至12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1月至20176月,全市所有乡镇同时开展普查,所有乡镇完成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具体计划由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报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三阶段,20177月至2018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洪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技术标准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和省、怀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普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广泛宣传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洪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15130

附件

洪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蒋启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蒋学文市政府办主任

罗文华市民政局局长

员:藤慧祥市人武部副部长

赵春宏市发改局副局长

易惜生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周铁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新龙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康贵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喜梅市住建局副局长

易贤武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纪委书记

张松林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易思兵市计生局党组成员

危程辉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松平市林业局纪委书记

李建雄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双庆市宗教办主任

市民族办副主任

王松平市史志办副主任

田圣华市邮政局副局长

市电信局副局长

李政东市移动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杨新龙同志兼任。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3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