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1 14:42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二十三批 2024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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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4 | X3HN202405310017 | 1、洪江市微爱洗涤厂长期未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直排废水,超标排放废水。 2、该厂平时锅炉未按环评批复要求燃烧成型生物质颗粒,而是平时锅炉燃烧工地模板材、装修废材、胶合板等有化工涂料废材料,废气长期超标排放。 3、该厂环评批复规定该厂不得洗涤医院被服,但该厂长期接医院被服洗涤,酒店被服和医院被服在同一个厂区同一台洗涤设备洗涤,导致病菌交叉感染,违反原环保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共同发布的《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
怀化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洪江市微爱洗涤厂长期未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直排废水,超标排放废水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洪江市微爱洗涤厂按照环评要求,将生产废水通过管道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洪江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情况。该厂2024年4月17日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进入城市污水管道前的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水相关指标浓度均达到了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标准,未发现直排和超标排放废水的情况。 2、该厂平时锅炉未按环评批复要求燃烧成型生物质颗粒,而是平时锅炉燃烧工地模板材、装修废材、胶合板等有化工涂料废材料,废气长期超标排放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建有4吨生物质锅炉一台,锅炉燃料使用了部分成型生物质颗粒,但大部分还是以木材边角料为主要燃料,因此,反映的未按要求燃烧成型生物质颗粒属实。但根据2017年12月5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中对直接燃用生物质等问题的复函》(环办大气函〔2017〕1886号)的答复,“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和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组分上没有区别”,该厂使用木材边角料作为锅炉燃料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现场核查未发现有燃烧工地模板材、装修废材、胶合板等的情况。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日常检查和2024年4月17日自行监测结果,烟气指标浓度全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3、该厂环评批复规定该厂不得洗涤医院被服,但该厂长期接医院被服洗涤,酒店被服和医院被服在同一个厂区同一台洗涤设备洗涤,导致病菌交叉感染,违反原环保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共同发布的《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洪环审〔2016〕29号)未规定该厂不得洗涤医院被服;经洪江市卫健局、洪江市市场监管局、洪江市商务局核实,该行业洗涤医院被服无资质要求。同时,现场核查发现,该厂医院被服与酒店被服为分区域分设备独立进行洗涤,无交叉洗涤的情况,经过消毒洗涤后的被服经过第三方检测公司监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未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
部分属实 | 加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整改情况: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锅炉燃料,禁止使用工地模板材、装修废材、胶合板等含有化学成分的废材。 处理情况: 1、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加强环保监管力度,定期巡查企业环保设施和管网情况,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无管网破损污水外排的情况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的环保和法律意识。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