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6 11:31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问:什么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中断?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小龙虾”
答: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在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联系电话:0745-7733345 市人社局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