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 > 洪江市“湘易办”微课堂“你问我答”

洪江市“湘易办”微课堂“你问我答”第八十七期

发布时间:2024-09-12 15:48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问:产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向哪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冰糖官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联系电话:0745-7733345     市人社局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