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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湘易办”微课堂“你问我答”第七十二期

发布时间:2024-05-29 14:37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问:毕业后,学校将我的学籍档案交给我个人了,我应该怎么办?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旧城青年”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精神,“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因此,建议毕业学生尽快联系原毕业院校,由学校重新对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档案材料真实、无涂改后,将档案进行密封、盖章,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再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等给据邮件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所需存档机构。

如果审查发现被拆封档案里存在材料丢失,则需要找出具材料的相关单位补办,如果无法补齐原件,则需要相关单位补充出具证明,然后审核、密封、盖章。

联系电话:0745-7732923   洪江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