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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昌兴公司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07 09:49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洪江市昌兴公司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洪江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    编:418116

联系电话:0745-7737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3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洪江市昌兴公司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洪江市昌兴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怀化市洪江市安江镇高阳村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合一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怀化市洪江市安江镇高阳村,占地面积6468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一条年产10万吨砂石生产线,砂石原料来源于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疏浚过程中的砂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湿法制砂工艺,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主要有:①堆场扬尘:封闭厂房、喷雾洒水降尘设备;②生产车间粉尘:封闭厂房、湿法制砂(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机、振动筛、制砂机、洗砂脱水一体机上方设置喷淋点)、带盖(半封闭式挡板)皮带运输;③运输扬尘:控制车速、路面洒水降尘;④燃油设备尾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沿厂界设置截排水沟收集初期雨水,沿生产区修建废水收集沟,收集后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混凝+絮凝)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洗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农肥,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