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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安江镇大沙坪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21 09:17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情况,安江镇大沙坪公共租赁住房已具备配租条件。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17年7月7日在安江镇人民政府大礼堂公开抽签配租安江镇大沙坪216套公共租赁住房,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洪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洪政办发[2014]29号)及《洪江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2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安江镇大沙坪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抽签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公开公平、讲求程序、严格监督、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洪江市安江镇大沙坪公共租赁住房5栋共计216套,户型均为二室一厅,房屋建筑面积为60㎡。

三、配租对象基本情况。经审核符合洪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为304户,其中直接安置157户(含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38户、参战退役军人3户、危房安置户8户及公房拆迁户8户)。

四、抽签时间及地点

(一)抽签时间及安排:

2017年7月7日上午8点-9点入场抽出选房入围号;

2017年7月7日下午1点入场抽出房号。

(二)抽签地点:安江镇人民政府大礼堂。

五、抽签人员资格确认

经确定为安江大沙坪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对象的,须在2017年7月7日上午8点-9点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会场外排队集合,按顺序领取入场证,准时进入会场,1户只能1人进入会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社区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名被委托人只能代表1户配租对象参加抽签。进入会场后,配租对象按入场证的编号对号入座。超过9点未进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分配,将轮候为下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

六、抽签方式

(一)抽签前的准备工作

洪江市房产管理局在抽签前期,将用于抽签的乒乓球,按要求分组编好号在公证处工作人员核对完毕后交市公证处封存。

(二)抽签工作方法及步骤

抽签当日,公证人员查验封存乒乓球的封条完好后,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工作人员开启封条,按实际到场人数核对乒乓球投放装箱,进行正式抽签。

1、第一轮抽出抽签顺序号。157户直接安置户不参与7月7日上午的抽签,其余147户实物抽签配租对象按进入会场的先后顺序依次抽签。乒乓球从1号开始连续编号,每户1个号码,实物配租对象抽中的号码即为第二轮抽签的顺序号,由现场公证人员和工作人员确认并予以登记,抽签人签字认可。

2、第二轮抽出选房入围号。按第一轮抽出的顺序号抽出选房入围号,抽中号码是1—59号的参与选房。配租对象抽中的号码由现场公证人员和工作人员确认并予以登记,抽签人签字认可。

3、第三轮抽出选房顺序号。7月7日下午将在第二轮抽中1—59号的实物配租对象59户及157户直接安置户,共计216户配租对象分成两组抽签,第一组绿色通道号(户口簿中的家庭成员中有1947年7月1日前出生即70岁以上的老人(以身份证为准)或因病因残引起行动不便),第二组普通通道号,均按进入会场的先后顺序排号,分组抽出选房顺序号,抽中的号码由现场公证人员和工作人员确认并予以登记,抽签人签字认可。

4、第四轮抽出房号。216户实物配租对象按第三轮抽出的选房顺序号分绿色通道组和普通通道组依次抽出房号。工作人员将待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按房屋栋数分别编号,每个乒乓球上都写有一个房号,共计216个房号,其中1-5栋的第一层房号用于绿色通道号(根据实际情况定),其余房号用于普通通道号,配租对象分组依次抽出房号,抽中的房号由现场公证人员和工作人员确认并予以登记,抽签人签字认可。

(三)抽签结果的确认

1、216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确定房号后,由公证处人员现场确认、公证。抽签结果一经公证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2、抽签结果由各社区及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配租对象到安江直管公房管理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如配租对象抽签定房后主动放弃,或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住房由轮候对象按选房入围顺序号自然替补,并在三年内不得享受廉租住房补贴。

4、已确认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原直管公房承租户,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时,需腾退原直管公房,办理好停租手续,并缴清房租及相关费用,方可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七、注意事项

(一)参与本次公共租赁房分配的对象,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5日到安江房管所报名登记,领取《公共租赁房分配告知书》、填写《委托书》、《绿色通道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二)参加抽签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准在会场内大声喧哗、无理取闹、扰乱会场秩序,如出现以上情况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的将其清出会场,并取消其公共租赁房配租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洪江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