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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

发布时间:2023-08-24 15:00 信息来源:洪江市黔城镇人民政府

附件1

湖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


项目

  

服务

项目

法治宣传

教育服务

1.报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开办法治宣传栏(节)目,办好法治宣传频道。

2.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免费开放。

3.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兼职)配备率达到100%。

法律咨询

服务

通过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现场咨询等途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服务。

法律查询

服务

1.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提供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职业、奖惩、业务、社会服务、信用等信息的查询服务。

2.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提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法治地图查询服务,并及时更新数据。

法律便利

服务

1.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提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的办事指南。

2.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提供律师行政许可、法律援助申请及进展查询服务

法律援助

服务

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

2.刑事法律援助中,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加强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做好刑事案件律师代理申诉工作。

3.完善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机制,综合运用回访、听庭、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促进法律援助人员依法规范提供高标准服务。

4.受援人就法律援助事项申请公证、司法鉴定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公证、鉴定费用,其减收或免收的公证、鉴定费用可在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中开支。

人民调解

服务

1.提供纠纷受理服务,建立纠纷受理登记台账,做好记录。

2.按照自愿平等、依法依规依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工作原则进行调解,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当做好调解笔录,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3.对于比较复杂、可能出现反复的纠纷,应当进行回访。

4.规范调解文书档案管理,及时将调解档案进行立卷归档。 

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

1.及时为村(社区)委员会、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提供不少于1次、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

2.适时进行普法宣传,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以案释法。

3.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做好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努力做好当事人的停访息诉工作。

4.服务村(社区)委员会依法治理,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重大项目谈判、涉农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项目

  

服务

网络

服务平台

建设

1.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推进实体平台与现有政务中心等服务窗口有机整合,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将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县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成面向群众服务的主阵地和一线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广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强化服务指引功能。

2.依托“12348”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组织专门力量,为公众提供7×24小时语音公共法律服务。切实提高热线接通率、满意率,不断提升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对服务情况进行数据化管理和归类分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数据参考。

3.设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营管理中心,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统一平台建设标准、服务规范、办理流程,对公共法律服务事前建设、事中服务、事后投诉各个环节一体监督。实现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数据共享,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数据库,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统一管理和数据分析。

法治宣传

阵地建设

1.设立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场馆、长廊、街区等文化阵地,全省80%以上行政村(社区)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

2.设立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全省每个市州、县市区全部建成1个以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或法治资源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