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0 11:52 信息来源:洪江市铁山乡政府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们度过了一个快乐充实的新春佳节,满怀着新的希望迎来了2023年的新学期。在此,我和各位老师、同学们一起探讨学习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本次法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活动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三个方面的法治知识。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治知识学习
(一)未成年人的概念
未成年人是相对成年人而言的,世界对未成年人标准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我国未成年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年龄标准为未满18周岁;二是国籍标准为中国公民。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修订及意义
我国青少年数量将近占全国人口半数,其中未成年人约占总人口数三分之一。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肩负起历史赋予你们的重任,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被称为未成年人“保护神”的法律,也是一部体现党和国家及亿万人民对未成年人深切关怀的法律。它的修订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宗旨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既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宗旨,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根本任务。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内容。
1、家庭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2、学校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3、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
二、注意校园活动安全:
要严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1、禁止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
2、严禁在校园内追逐,奔跑,打闹、以防跌倒、摔伤;课间操、放学、升旗集会解散时不要拥挤,推搡,按顺序,以防发生踩踏事故。
3、实验课、体育活动及课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范,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危害安全的现象发生。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放学按时离校,不在校园内逗留。
4、不擅自动用、把玩、破坏灭火器材、电线、各种开关和安全标识;为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不得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5、在学校各种劳动中注意安全,如扫地,擦窗户,搬桌子等,预防意外事故。
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学们受到意外伤害,很多是没有想到潜在的危险、没有自我保护意识造成的。我们只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就能有效地避免和预防意外伤害。节假日我们要注意不跟随陌生人外出游玩,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让陌生人随便出入家门。不随便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网上交友要慎重,不随意约见网友。
最后,祝各位同学在新的学期里快乐成长,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