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31 10:36 信息来源:洪江市湾溪乡政府
按照国家、省关于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洪江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和资金拨付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经各部门认定的低收入群体,纳入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
(一)新建项目
每户补助2.6万元(达到消除住房安全隐患的,新建资金没有超过2.6万元的按实际金额进行补助)
(二)修缮加固项目
每户补助1.3万元(达到消除住房安全隐患的,修缮加固资金没有超过1.3万元的按实际修缮加固金额进行补助)
三、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乡镇、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农户、农村建设工匠(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通过湖南省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直接发放给危改户本人“一卡通”账户。村、乡(镇)务必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户补助金额及相关信息在村、乡(镇)村信息公开栏予以公示并拍照存档,公示时间为7天,照片资料须附一户一档资料内,各乡(镇)务必准时将农村危房改造户的一户一档相关资料送交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209室)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市财政局依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名单及核定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补助资金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