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7 11:38 信息来源:洪江市洗马乡政府
洗政发〔2024〕22号
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安委会决定,经洗马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在全乡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予以落实。
洪江市洗马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为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各项任务,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在全乡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切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服务指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铁腕“打非治违”,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乡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小组,熊金华(乡党委书记)任指挥长、蒋东霖(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易彦铭(党委副书记)、梦玲(人大主席)、易雪真(组织委员)、朱刚(纪委书记)、许波(副乡长)、周航宇(副乡长)任副组长,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司法所、应急办、综治办、民政办、党政办、森防办、水管站、交管站、自然资源所、农机站、各村(社区)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收集整理资料。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大排查重点任务。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之弦,深刻认识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着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精准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各类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把重大风险搞清弄准,逐一针对性落实好管控责任、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防患于未然。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乡消防、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各类隐患整治,加强安全教育,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并明确以下排查重点:
1.矿山领域:重点排查停产矿山、已关闭矿山是否存在违法生产和非法盗采行为。排查矿山尾矿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治,排查探矿企业是否按设计开采,排查探矿企业是否存在透水、大面积冒顶片帮、提升运输、中毒窒息,露天矿山是否存在边坡坍塌等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治。是否存在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代建等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矿山是否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民爆物品的使用、运输、管理和储存是否规范。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等全领域、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化工园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自动控制系统、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的化学品罐区、仓库等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及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烟花爆竹要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租赁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非法违法行为。
3.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及上墙公示情况;聚焦“两客一危”、农客班车、旅游客车、公交、校车、拖拉机、重型货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相关企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动态监控不到位等行为;排查整治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行为;检查交通客运站场“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落实情况,打击站外揽客现象;检查公路隧道、桥梁隐患治理及桥梁防碰撞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整治农用。船非法载客、客渡船超载、违反“六不发航”冒险航行、船舶非法载运危险品等行为;检查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大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三无船舶”打击力度;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等。
4.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是否从严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落实城市“六个严查”、农村“六个严禁”举措,是否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一超四究”制度;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安全隐患;做好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调查摸底;是否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是否做好科技治超,进一步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法律责任。
5.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领域:重点排查在农村建房、水利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排查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情况,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组织餐饮场所认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切实推进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损坏燃气管道,液化气违法储存、运输、销售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等行为;坚决取缔“未批先建”、燃气“黑网点”等违法违规现象。
6.消防领域: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及学校、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农村大团寨、民宿客栈、群租房、“多合一”、厂房、仓储物流“多合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等场所消防隐患。严厉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执法服务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重点推进集经营、仓储、住宿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及厂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不漏一户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
7.城市运行领域:重点对桥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排水防涝设施维护、市政设施维护、环卫及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及市民广场设施、供水、户外广告、玻璃幕墙、大型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问题隐患清单;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以及工地渣土、扬土、噪音、污水污染的治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8.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检查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执行情况、A级旅游景区内大型游乐设施、游船、玻璃栈道、滑道、滑槽、水上运动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A级旅游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及网吧、电子游戏、KTV等文化娱乐场所;检查旅游包车交通违法行为,旅游汽车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严厉整治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承接旅游团队业务;打击取缔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KTV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各类旅游“黑中介”“黑包车”“黑导游”等不法行为。
9.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煤气生产使用、外包工程、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10.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排查种植业、能源沼气建设、屠宰企业、饲料生产企业、规模养殖场、农机、在建及已建水利工程、林业生产、加工单位、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严厉打击农业系统非法违法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行为。
11.学校学生领域:强化学生消防、交通、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开展教职工安全能力水平培训,抓好学考高考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涉校涉生的应急救援与演练,协调开展校车、校内特种设备、旅行社涉生的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及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周边安全环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校车等行为,引导学生远离危楼,坚决取缔已排查非法营运车辆装载学生(黑校车)和校外非法培训机构;继续坚持“九长”负责制,采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方式对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巡查管控,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
12.能源安全领域:强化全市水电、风电企业及能源行业(建设环节除外)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要完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依法依规制定电力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分析风险,优化运行控制,保证电网运行安全风险可控、在控。
13.商贸领域:强化对商贸、流通行业(含商场、市场及非星级宾馆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要推动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单独设置的企业整改相关工作;扎实开展成品油经营场所(加油站、油库)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14.卫生健康领域:统筹做好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处置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15.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方面:在本行业、本辖区迅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林区巡查和火源管控,加强交通主干道和县乡道、桥梁隧道以及改扩建施工路段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除险;加强对各类管网、线路、设施的检查,在寒潮来临前开展一次全面检修,确保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正常。要细致排查城乡危房、农村经营性用房,以及大棚、仓储等临时性用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转移,确保独居老人、危房户等特殊群体生命安全不出问题。要加强沿街店面管理、地下通道出入口等部位风险防范,加强垃圾场安全管理、开展户外广告隐患排查,保障市政设施安全;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巡查监测,加强供水设施及管线防护保温,防止出现停供现象,确保正常用水需求。要加强.对游览游乐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
16.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要对各自管辖的行业领域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切实开展动态排查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清单和台账,可以立行立改的,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明确整改时限,拉条挂账、限期整改,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切实推进问题隐患清单按期“清零”,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巩固攻坚阶段(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31日)。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各行业领域普遍存在的面上问题要形成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对突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对市级交办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尽早消除隐患;对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按行业领域分级挂牌督办,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2月1日-2月28日)。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以问题为导向,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到位。
(二)强化排查整治专业性。坚决落实三查一曝光工作措施,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巡查、重点联系督导、安全监管等工作,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随同检查,切实提高检查、巡查、督导的有效性、针对性。
(三)严格责任追究。专项整治过程中,凡发现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突出问题整治不深不细走过场、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查处的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特征和季节性特点,充分运用“村村响”广播、短信、微信、短视频等媒介加大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出行、消防等安全宣传,开展警示提示,特别是要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用电用气、冬季烤火取暖、熏制腊制品用火、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风险,要组织上门入户开展安全常识普及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风险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七、盯紧隐患问题,扎实开展整治“回头看”。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在前一段扎实有效的工作基础上,对照全市、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整治“回头看”,从严从细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密监控;同时要对前期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对整改责任不落实、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启动事前问责。
八、强化值班值守,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要加强应急保障,救援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保持队伍战斗力,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确保第一时间处置险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