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9 16:46 信息来源:洪江市岩垅乡政府
一、总体要求
把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点,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市守法普法重点工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传重点
1、在宣传中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2、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3、在宣传中着重强调,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4、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活动安排
(一) 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二是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基层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举办民法典法治理论宣传会。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在乡村干部大会上对其作理论宣讲,提高乡村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 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乡村。一是整合提供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村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二是在村级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文化广场、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阵地,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三是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四是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专题报道宣传民法典学习,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三) 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企业。乡村两级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培训,开展“送‘典’进企业 护航新发展”、“‘典’入企业 法护营商”、法治进民企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要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 回应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乡镇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三) 落实普法责任。党委政府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村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各级普法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四) 增强宣传实效。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