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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垅乡2026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

发布时间:2026-03-20 10:11 信息来源:洪江市岩垅乡政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更好的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应急处置办法。

一、领导组织

成立岩垅乡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周  瑞

指挥长:易威岐

副指挥长:杨  毅  杨俊芳

成 员:蓝 胜  袁  钦 唐  军 覃建华 钦志强及各村书记

下设办公室(乡林长办),唐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乡范围内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职责和经费保障

1、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乡日常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和检查,火情收集,上传下达;森林火灾发生以后,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力量,及时扑灭火灾。

2、森林火灾发生以后,各村应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乡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组织本村青壮年劳动力开辟隔火带,防止火场范围扩大;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赶往火场,指导和参与灭火,灭火过程中应注意灭火人员人身安全,紧急情况下先救人后财产,严防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卫生部门应做好救治伤员准备,随时应付突发情况。民政部门做好后勤安置和补救措施。林业和公安部门及时介入控制火灾肇事者,调查火灾发生原因,严肃处理火灾责任人。司法部门做好受灾者调处工作。财政部门随时满足受害资金调配。

3、森林防火资源预算安排:乡财政拿出1万元资金作为森林防火预算,即添置扑火工具、车辆巡逻、宣传资料打印及节假日防火值班补助等支出。

三、加强森林火灾预防

(一) 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召开各村书记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明节特别期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防火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账,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

(二) 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乡政府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先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2、乡广播站每天通过广播向群众告知森林防火事项,乡短信平台向全乡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信息三条以上。

四、成立乡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队 长:易威岐

副队长:杨 毅 杨俊芳

成  员:蓝胜,袁钦,谢思宣,马林,郭磊,鲍孝文,张茂松,冯旗,唐军,危灵刚,危靖,张芝芬,周友华,王泽夫,杨衡,钦志强,黄秀成,杨松,邓亦文,冯斌,向臻,刘嘉华,黄薪馀,覃建华,高峰云,吴春辉,李辉,赵小龙,符靖

各村也相应成立本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本村书记为队长,党员、组长、在家青壮年劳动力为成员,人数在20人以上,应急分队成立后,将人员名单报乡林长办备案。

五、防火值班

在森林防火期间乡村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防火值班电话在村内公示。值班人员要求按时到岗到位,保证通讯畅通。乡指挥部对各村值班实行不定期检查。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

各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联系本村驻村干部。

(二) 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村主要负责人在1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联系该村的驻村干部及乡应急分队2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

2、需要调动市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和其他县级扑火机动力量支援扑火,由乡主要领导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森林防火指挥长决定。

(三)安全防范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老、弱、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生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七、火灾事故的查处

森林火灾扑灭后,立即组织人员对火场面积、林木损失,失火者予以登记,并马上呈报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有关领导,同时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岩垅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