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5 09:59 信息来源:洪江市江市镇政府
根据镇人大全年计划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成执法检查组,对镇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情况开展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在我镇全面有效实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顽瘴痼疾,助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助力“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全力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市。
二、重点内容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的主要工作、经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贯彻实施该部法律的措施和建议。
三、执法检查组人员
1、镇人大主席团成员;
2、各村人大代表2名
(其中村党组织书记是代表的,必须参加)。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拟于7月中旬进行。执法检查分五步进行:
(一)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时间:7月24日前。由镇人大主席团拟定执法检查具体方案,组建执法检查组,下发执法检查通知。
(二) 组织学法活动。时间:7月中旬。组织执法检查组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三)开展执法检查。时间:7月中旬。执法检查组深入各村(社区)实地检查安全生产法落实情况,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组织相关人员座谈。
(四)汇总执法检查情况。时间:7月28日前。综合执法检查情况,起草执法检查报告。
(五)对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交办。
五、执法检查的具体要求
(一)镇人大主席团负责整个执法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等。
(二)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撰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汇报;镇住建办公室负责撰写贯彻落实《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情况的汇报。
(三)受邀镇人大代表负责提前做好调查研究,准备发言提纲,并按时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四)镇人大主席团负责执法检查活动的车辆安排和宣传报道工作。
执法检查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江市镇人大主席团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