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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崇乡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9 16:09 信息来源:洪江市大崇乡政府

关于印发《大崇乡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大崇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洪江市大崇乡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大崇乡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组(专项文件)

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行为

主要打击:(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主要打击:(1)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疲劳、酒后驾驶的,货车、三轮车、面包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的;(2)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的;(3)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交通运输事故“减量控大”目标。

消防。主要打击:(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2)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 (3)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提升消防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主要打击:(1)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私自营业,工作人员岗前未经安全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2)存量未按照许可证上数量的;(3)超许可范围经营其他品种的;(4)私自店外经营、移店经营的;(5)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建筑施工。主要打击:(1)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3)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厉打击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其他行业领域,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执法。要深入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对于传统高危行业领域,既要始终盯紧看牢大载客量车、10 人以上群租房等,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单位派专人驻守。对问题最紧迫的风险源,要拿出硬招实招坚决整治,该停的必须要停并制定整改方案,已经关闭的要严防死守。

(二)实施联动整治。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严防各类风险交织叠加。

(三)做好宣传发动。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用好 安全生产各类举报形式,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报告重大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