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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头乡2024年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4-11-25 15:03 信息来源:洪江市岔头乡政府

    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村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领导下,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启动本预案:1.火场跨越市、县、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3.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7.其它需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乡、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值班电话。(二)乡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应立即向乡领导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村、小地名;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3.林地植被状况;4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一)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后,必须立即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最快的速度组织群众和扑火队伍进行扑救;(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三)根据火情动态,按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四)根据火情需要,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应亲自或指派指挥部其它成员赴火场督查。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五)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市森防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乡森防办坐镇指挥,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1.现场指挥中心。由乡主要领导组成;2.设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乡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干群结合、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第一梯队为乡组建的森林消防应急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第二梯队为村里组建的森林防火队伍,由乡里统一指挥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第三梯队为市消防对及市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由市指挥部商请支援。(四)乡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4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市森防指挥部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五)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市森防指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卫生院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六)秩序维持。乡执法队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火情、火警有乡执法队进行调查和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市森防指、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八)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稿件等材料报市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由卫生、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