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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洪农(动物防疫检疫)罚〔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2-01 15:58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洪农(动物防疫检疫)罚〔2026〕1号

当事人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一案

段**

段**

2026年1月5日,当事人段**驾驶未经备案车辆(湘NQ***3)在中方县泸阳镇一养殖场装猪后,在快到泸阳镇政府时更换备案车辆号牌湘N1***7开具动物检疫证明,得到了动物检疫证明及耳标后,驾驶了一段距离将运输车辆号牌又换成运输车辆原车牌湘NQ***3后,将该批生猪运至洪江市亮德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处罚种类:处罚款

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湘农发〔2025〕65号)十一、动物防疫检疫,序号:17;违法情节: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的。裁量阶次:从轻处罚;适用条件:经责令改正,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千元至一万五千元的罚款。

罚款人民币六千元整(¥6000元)

主管机关: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