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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5-09-15 09:31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本市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水稻实际生产者(含水稻制种),水稻实际生产者指从事水稻种植的本地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

二、补贴依据。以实际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

三、补贴标准。根据中央、省下达的年度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市统计的实际种植面积综合测算具体补贴标准。在充分考虑小农户(水稻种植面积30亩以下,不含30亩)利益基础上,采取提高补贴标准的方式对适度规模经营者(水稻种植面积30亩以上,含30亩)和实行订单(储备订单)生产的种植者另外增加补贴,补贴部分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