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8 10:11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洪农(农药)罚〔2025〕1号 |
洪江市岩垅乡新农农资店经营过期农药案 |
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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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陪同下发现门店内摆放有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肟菌·戊唑醇”数量17瓶,生产日期:2022年9月26日,质量保证期2年;发现“氯氟·丙溴磷”数量15瓶,,生产日期:2022年6月21日,质量保证期2年。发现“苯甲·吡唑酯”,数量17瓶,生产日期:2023年1月29日,质量保证期2年;在靠墙柜子发现“奉农·毒死蜱”,数量5瓶,生产日期:2023年2月15日,质量保证期2年;四种农药总货值为661元。农药过期后没有销售,无销售收入(违法所得) |
处罚种类: 1、没收过期农药,2、处罚款; 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处罚 |
一、没收过期农药“肟菌·戊唑醇”17瓶,“氯氟·丙溴磷”15瓶,“苯甲·吡唑酯”17瓶,“奉农·毒死蜱”5瓶。 二、处罚款3000元整。 |
机关: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 2025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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