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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洪农(农药)罚〔2025〕3号

发布时间:2025-06-19 10:14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洪农(农药)罚〔2025〕3号

洪江市土溪农资店经营过期农药案

**

2025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陪同下发现门店内摆放有超过有效期农药“2甲4氯钠”数量100包,生产日期:2023年3月1日,质量保证期:2年,发现货架上面摆放农药“吡虫啉”数量72包,生产日期:2023年1月29日,质量保证期:2年;两种农药总货值272元。均已超过质量保质期,农药过期后没有销售,无销售收入(违法所得)

处罚种类: 1、没收过期农药,2、处罚款;

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处罚

一、没收过期农药“2甲4氯钠”100包、“吡虫啉”72包。

二、处罚款3000元整。 

机关: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