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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洪农(农药)罚〔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5-24 08:37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洪农(农药)罚〔20241

经营过期农药案

*

2024年4月8日,执法人员在岩垅乡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对其经营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门店内摆放的农药“甲硫·氟环唑”、“丙炔氟草胺”均已超过质量保证期。

处罚种类:

没收扣押过期农药、处罚款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农药)》(湘农发〔2023〕11号)“序号14、违法情节

1、没收扣押的“甲硫·氟环唑”农药24瓶、“丙炔氟草胺”农药196包。

2、罚款3000元整。

机关: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