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0 11:36 信息来源:洪江市卫生健康局
经初审,我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邱波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将批准设置和执业登记医疗机构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芙蓉口腔诊所
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邱波
所有制形式:私人所有
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服务对象:社会
床位(牙椅):7
机构选址:洪江市黔城镇开元大道与镡城路交汇处开元府3栋112、113、115、116号商铺
诊疗科目:口腔科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1月28日
对上述拟设置和执业登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股室:洪江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股
联系电话:0745-2542881
联系地址:洪江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大楼
邮 编:418116
洪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