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1 13:54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基层政府(包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2022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全面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医疗卫生、广播电视、交通运输、旅游、统计、新闻出版、自然资源等7个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二)2023年3月底前,根据发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具体内容。
二、细化工作部署
(一)全面梳理事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医疗卫生、广播电视、交通运输、旅游、统计、新闻出版、自然资源等7个领域标准指引,结合负面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各市直单位要加大对本系统本行业指导,认真把关,2022年11月底前形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二)完善事项目录。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022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需完成县、乡两级目录编制汇总工作,经上一级政府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发布。
(三)规范信息发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利用基层政务公开平台系统,开设相应栏目,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2023年3月底前,根据事项目录将2022年有关具体内容公开到位,并持续更新。
三、加强组织保障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是各级政府“自身的一场革命”,要坚持以公开促治理,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信。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公开事项逐一细化,具体落实到科(股)室,进一步压实公开主体责任,把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
四、强化统筹协调
各级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强化必要的经费保障,建设必要栏目,为各有关单位“线上公开”提供充分平台支撑,在做好本级政府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等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指导各有关单位线上线下准确、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工作的力度,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怀化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