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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洪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12 15:38 信息来源: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出台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洪江市住房保障工作,解决住房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程序,从根源上保证公租房管理的制度性、科学性、公开性。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洪江市住房保障工作体系,出台《洪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市住建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怀化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23〕19号)等规定,结合洪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经济发展水平、住房保障对象需求,草拟了《洪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两次向市发改、公安、民政、财政、司法、教育、卫健、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税务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征求意见建议,于2025年1月26日到2月26日期间在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次制定的细则与洪江市公租房管理现状相协调,与未来住房保障发展趋势相契合。

三、主要内容

《洪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分为八章共四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保障对象和方式、申请与审核、分配与管理、使用与退出、资产与权属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细则出台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涉及主体。

第二部分为保障对象和方式,明确了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等符合本地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明确了全市住房保障为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

第三部分为申请与审核,明确了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的条件、联审单位责任和申请审核流程。

第四部分为分配与管理,明确了公租房轮候制度、摇号分配事项、放弃保障情形;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和高新区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产权单位、高新区或其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制定分配方案;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洪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行业)内自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初审、审核、配租和租金收缴工作。

第五部分为使用与退出,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合同签订、租金减免、承租人应当退回公租房的情形;明确了申请人骗取住房保障处理方式和住户的社会管理责任部门;明确了公租房租金收取、管理事项。

第六部分为资产与权属管理,明确了公租房产权归属。

第七部分为监督管理,明确了公租房动态审核、信息系统建设、住房保障对象信用体系建设、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了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后续工作

下一步,将积极做好《洪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宣贯工作,强化政策落实,保证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解决更多困难群众住房需求,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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