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2 00:20 信息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增加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选择及投档机会”、“降低报考风险”...近日,根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湖南省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提前批与本科二批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结构、志愿设置及相关投档录取办法等作出调整和完善,切实改变过去艺术类考生事实上只有一个有效志愿状况。
《实施办法》明确,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将作出三大调整:
调整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的招生学校结构。将省外公办二本院校由本科提前批调整到本科二批。提前批招录只安排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在湘招生一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调整志愿结构和投档办法。(1)调整本科提前批志愿结构。将艺术类专业招生本科提前批2 个顺序志愿中的第一志愿由1 个学校志愿改为10 个学校志愿;其中,10 个学校志愿中的第一顺序位置志愿,既可以填报按学校要求不参与我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的院校,又可以填报使用我省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并参与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同时,在第二至第十顺序位置志愿中,还可以填报9 所使用我省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且参与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
(2)调整艺术类专业招生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的投档办法。投档分两步走。第一步,对按学校要求不参与我省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第二步,将上述未投档考生的剩余9 个学校志愿与其它考生的10 个学校志愿合在一起,按我省统一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3)艺术类专业招生本科二批志愿结构及投档方法的调整参照上述提前批的调整办法。
调整使用统一排序规则院校的投档录取分数线。将参与平行志愿统一投档的院校中的部属和外省属公办院校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线不低于我省二本线的65%、专业线学校自主划定”调整为“执行我省统一划定的文化线和专业线”,使其与我省本科院校和本科二批中的省外民办本科院校的录取分数线一致。
早前,围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曾下发通知明确,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摄影摄像类等10个专业类别。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我省将于2018年1月27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
同时,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除外)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上述高校(专业)以外的,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