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5 16:44 信息来源:洪江市住建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
服
务
指
南
窗口电话:
⠂ 窗口地址:洪江市政务中心住建窗口
项目名称: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办件类型:即办件⠂ ⠂ ⠂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实施主体: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预约办理:无须预约 ⠂ ⠂ ⠂ ⠂ 物流快递:否
咨询电话:0745-7736246 ⠂ ⠂ 监督电话:0745-7736002
办理地点:洪江市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环保大楼一楼洪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申请人权利: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义务: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549号)第二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
是否收费:否
申办需提交材料:
1、《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原件一份);
3、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4、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安装验收资料,以及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原件一份);
5、使用单位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件一份)。
办事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流程图
温馨提示:
1、 窗口工作人员将协助您填好申请表(一张表单),同时请您按照“一次性告知单”的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
2、 我们马上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核验,请您稍等片刻,核验完毕后,还需要您签字确认。
3、 只要您材料准备齐全,我们承诺您申报的“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备案”事项将一次办结,请您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