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5 16:43 信息来源:洪江市住建局
建筑节能及相关工作先进
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
服
务
指
南
窗口电话:
⠂ 窗口地址:洪江市政务中心住建窗口
项目名称:建筑节能及相关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
办件类型:承诺件 ⠂ 项目类型:行政奖励
服务对象: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实施主体: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预约办理:无须预约 ⠂ ⠂ ⠂ ⠂ 物流快递:否
咨询电话:0745-7736246 ⠂ ⠂ ⠼ 监督电话:0745-7736002
办理地点:洪江市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环保大楼一楼洪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申请人权利: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义务: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审批依据:
【规章】《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第十六条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受理条件:建筑节能及相关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是否收费:否
申办需提交材料:
1、建筑节能及相关工作集体和个人先进典型材料(原件1份)。
办事流程:
建筑节能及相关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
的奖励流程图
温馨提示:
1、 窗口工作人员将协助您填好申请表(一张表单),同时请您按照“一次性告知单”的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
2、 我们马上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核验,请您稍等片刻,核验完毕后,还需要您签字确认。
3、 只要您材料准备齐全,我们承诺您申报的“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备案”事项将一次办结,请您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