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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第47号)

发布时间:2025-12-17 08:52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反馈问题

怀化市仅辰溪县、溆浦县、洪江市的采煤沉陷区总面积就高达323151亩,治理估算投资规模55.9亿元。据调查统计,怀化市废弃矿山数量达640处,目前仅完成102处废弃矿山治理,全市尚有近四成已关闭的非煤矿山未启动生态修复。怀化市尚未制定废弃矿山系统性治理方案,对废弃矿山摸底与评估不到位,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实行重点突破、开展整体推进的分级分类治理思路没有理顺,“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治理模式及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统筹推进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任务繁重。

整改目标

开展废弃矿山和采煤沉陷区调查摸底,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治理模式,将废弃矿山家底排查到位。将废弃矿山治理纳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统一规划,稳步推进整体性、系统性修复治理。对采煤沉陷区治理,按照国家规划和任务安排逐步实施到位,以及“就地恢复改造和整体搬迁相结合、集中安置与产业转型相结合、综合治理与转型发展相结合”的治理思路。

整改措施

全面开展废弃矿山和采煤沉陷区排查,摸清全市废弃矿山和采煤沉陷区家底,纳入市、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废弃矿山修复和采煤沉陷区治理。

整改完成情况

(一)摸清家底。根据《关于开展我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01号)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19〕26 号),洪江市按照核查工作部署和进度要求,全面完成了“三下三上”核查工作,提交了各阶段数据并报上级审核。2022年11月全市未修复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44个,面积56.39公顷;2021年10月全市采煤沉陷区总影响面积约43.8km²,其中核心区面积27.7km²。

(二)制定方案。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关于编制〈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编制了《洪江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根据《湖南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20-2025)》,制定了《湖南省洪江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三)进行修复和治理。稳步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成功申报洪江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58.59公顷。已完成重点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8416亩。

验收销号意见

根据验收销号意见,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建议按程序进行销号。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13787534932

邮箱:15216430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