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5 11:06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反馈 问题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洪江市宏亮碳质板岩开采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该企业开采区复绿标准不高,部分边坡未进行修复,对该公司尾矿库防洪沟积水采样监测显示,pH值为3.12,呈酸性,总镉为0.483毫克/升,超标准限值近4倍。 |
整改 目标 |
加快推进洪江市宏亮碳质板岩开采有限公司矿区开采区和边坡治理,有效管控生态环境风险。 |
整改 措施 |
持续推进洪江市宏亮碳质板岩有限公司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再提质。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辅助修复”的方式开展边坡治理。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边坡坡底、坡顶的爬藤植物栽植工作,并持续加强后期管护,确保整体修复效果;对尾矿库防洪沟等进行修整,确保排水畅通。同时持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矿区重金属污染风险得到有效全面管控。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是对边坡采取栽植攀爬植物及自然恢复的方式进行修复,主要工作包括种植土回填、栽植攀爬植物及养护等,开采区、边坡复绿效果良好。二是对防洪沟进行清理和坡度平整,对防洪沟末端原排水沟进行了多次清淤清理,现防洪沟整体排水顺畅,经数次暴雨场内亦无积水,排水效果好。三是将该渗滤液处理站交由洪江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运行,确保渗滤液处理站有人管、运行良好,对其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对处理站外排水进行检测,采样监测显示,pH值为7.7,总镉为0.00281毫克/升,达到综合排放标准。 |
验收销号意见 |
通过整改,已达到整改目标,可以销号。 |
拟何时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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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15274549201,邮箱:3893607092@qq.com。 |